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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机构: 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 李晓红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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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,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 > 经典案例

简菊不起诉决定1_副本.jpg 简菊不起诉决定1_副本.jpg简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慕名找到李晓红律师为其辩护,李晓红律师接受其委托后,亲自到江北区检察院进行了阅卷,并仔细分析了案情,并多次同承办检察交换意见,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,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现犯罪嫌疑人简某已获得自由,并没有任何案底,以后工作、生活都不受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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