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刑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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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机构: 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 李晓红律师
电  话: 150-2351-0066
邮  箱: 444905430@qq.com
地  址: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金融城T3栋25楼(如要面谈请提前电话预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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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最大律师事务所(盈科李晓红)律师业务范围

 

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李晓红律师):15025310066    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(江北城)金融城3号T3栋24、25、26楼

 

说明: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 目前是中国最大、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,总部设在中国北京,在中国大陆拥有66家办公室,在美国、巴西、墨西哥、英国、意大利、匈牙利、波兰、比利时、西班牙、摩纳哥、希腊、德国、斯洛伐克、捷克、瑞士、法国、韩国、土耳其、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蒙古、以色列、阿根廷等盈科全球网络覆盖55个国家的115个国际城市。在刑事辩护领域,有自己的刑事辩护学院,具有极强的刑事辩护能力。

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图片600.jpg

 

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图片600.jpg 

一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;
2
、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
3
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4
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5
、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二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2
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
3、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
4
、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
5
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三、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
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2
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3
、调查和收集证据;
4
、出庭准备;
5
、参加法庭调查;
6
、参加法庭辩论;
7
、休庭后工作。
四、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
1
、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
2
、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
3
、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4
、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
5
、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
6
、出庭准备;
7
、参加法庭调查;
8
、参加法庭辩论;
9
、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五、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维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的同时,对侵害人的刑事处理提出法律意见。
六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
1
、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;
2
、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。
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
1
、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
2
、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七、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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