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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?

信息来源:  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16-03-09   点击数:
摘要:禁止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?

缓刑称暂缓量刑,也称为缓量刑,是指对触犯刑律,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、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,先行宣告定罪,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。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,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,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。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:

  1、累犯;

  2、强奸、抢劫等暴力性犯罪;

  3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,依法适用缓刑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般不适用缓刑:

  (1)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,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;

  (2)不具有悔罪表现的;

  (3)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;

  (4)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。

  4、对下列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:

  (1)犯罪行为使国家、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;

  (2)没有退赃,无悔改表现的;

  (3)犯罪动机、手段等情节恶劣,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、走私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;

  (4)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,或者犯有数罪的;

  (5)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;

  (6)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救济款项和物资,情节严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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