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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机构: | 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 |
联系人: | 李晓红律师 |
电 话: | 150-2351-0066 |
邮 箱: | 444905430@qq.com |
地 址: |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金融城T3栋25楼(如要面谈请提前电话预约) |
延期开庭申请书------重庆刑事律师网提供
信息来源: 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8-0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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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延期开庭申请书------重庆刑事律师网提供
特别说明:
延期开庭申请书
安龙县人民法院:
涂红明涉嫌合同诈骗一案,我所已接受涂红明妻子的委托,指派李晓红律师作为其一审辩护人,现贵院已确定了本案开庭时间为20 年10月10日,作为本案代理律师,至今还没阅卷,对案情还不是很清楚,且还有部分事实需要辩护人调查取证,在时间上非常紧迫,而现在辩护人还远在重庆,马上又是国庆长假,即使我们国庆长假后来安龙,时间上也来不及,为确保本案质量,请求法院对该案延期开庭审理.谢谢!谢谢!
此致
申请人(辩护人):李晓红律师
二 年九月二十八日